观察发现,诸如复数、空间向量、实值函数等数学对象的运算都满足封闭性,以及加法交换律、加法结合律、标量乘法结合律、分配律.这些数学对象和对应的加法、标量乘法构成了独属于它们的圈子.而这些圈子似乎都有某种共同的特点,总结这些共同的特点就是 Linear Algebra Done Right 第一章的主要任务.这一章节主要引入了向量空间 (线性空间) 这一概念,以统一这类数学对象运算的线性性.同时像集合子集那样,这一章节也引入了向量空间的子空间这一概念,子空间内元素的运算性质与所属向量空间的一致,这反映了向量空间整体与局部的相似性.
Rn 和 Cn
F
记号 F 一般代表 R 或 C,字母 F 源于域(field).称 F 中的元素为标量(scalar).
Fn
定义
Fn={(x1,⋯,xn):xk∈F,k=1,⋯,n}
这里 F 不一定代表 R 或 C,任何集合均可.记加法恒等元
0=(0,⋯,0)
依照上下文判断是 F 中的加法恒等元还是 Fn 中的加法恒等元.
加法、加法交换律、加法逆元
Fn 中的加法定义为对应坐标相加:
(x1,⋯,xn)+(y1,⋯,yn)=(x1+y1,⋯,xn+yn)
Fn 中的加法满足交换律:
∀x,y∈Fn,x+y=y+x
对于 Fn 中的 x 和 y,若 x+y=0,则称 x,y 互为加法逆元,记 y=−x.容易证明对于 Fn 中任意的 x,其加法逆元存在且唯一.
标量乘法
若 λ∈F,则 Fn 中的标量乘法定义为:
λ(x1,⋯,xn)=(λx1,⋯,λxn)
向量空间
集合上的加法和标量乘法
定义集合 V 上的加法是一种映射 f:(u,v)→w,其中 u,v,w∈V,记 w=u+v.
定义集合 V 上的标量乘法是一种映射 f:(λ,v)→w,其中 λ∈F,v,w∈V,记 w=λv.
这里加法和标量乘法都是封闭的(closed).
向量空间
若集合 V 定义了加法和 F 上的标量乘法,并且 V 及其所有元素、加法、F 上的标量乘法满足:
- ⭐ 集合中存在加法恒等元(identity)∃0∈V,∀v∈V,v+0=v;
- ⭐ 所有元素均存在加法逆元(inverse)∀v∈V,∃w∈V,v+w=0;
- 加法交换律(commutativity)∀u,v∈V,u+v=v+u;
- 加法结合律(associativity)∀u,v,w∈V,(u+v)+w=u+(v+w);
- 标量集中存在标量乘法恒等元 ∃1∈F,∀v∈V,1v=v;
- 标量乘法结合律 ∀a,b∈F,∀v∈V,a(bv)=(ab)v;
- 标量乘法左分配律(distributive properties)∀λ∈F,∀u,v∈V,λ(u+v)=λu+λv;
- 标量乘法右分配律 ∀λ,μ∈F,∀v∈V,(λ+μ)v=λv+μv,
则称集合 V 是 F 上的向量空间.向量空间中的元素被称为向量,或被称为点.
一般研究 R 上的向量空间,即实向量空间,也就是标量为实数的情况.
最小的向量空间是 {0},其中 0 是加法恒等元.所有的向量空间必含加法恒等元.
注意:空集 ⊘ 不是向量空间,因为 ⊘ 不满足向量空间定义的第一个条件,即不存在加法恒等元(注意存在量词放在命题句首).
容易证明,加法恒等元唯一.
容易证明,加法逆元唯一.因此记号 −v 和 u−v 可以使用.
- 标量 0 与任意向量相乘必得加法恒等元,即 0v=0;
证明:(标量乘法的右分配律)
0v=(0+0)v=0v+0v
两边加上 0v 的逆元得(加法逆元存在,加法结合律)
0v+(−0v)=0v+(0v+(−0v))
即(加法逆元的定义)
0=0v
- 标量 −1 与任意向量相乘必得该向量的加法逆元,即 (−1)v=−v;
- 任意标量与加法恒等元相乘必得加法恒等元,即 λ0=0.
值函数空间
定义
FS={f∣f:S→F}
值函数集上的加法
对于任意的 f,g∈FS,若函数 h∈FS 满足
∀x∈S,h(x)=f(x)+g(x)
则称 h 是 f 与 g 的和,记作 f+g.
注意:等式左边是 FS 上的加法,等式右边是 F 上的加法.
值函数集上的标量乘法
对于任意的 λ∈F 与 f∈FS,若函数 g∈FS 满足
∀x∈S,g(x)=λf(x)
则称 g 是 f 的乘积,记作 λf.
性质
容易证明,值函数集是向量空间.
向量空间的子空间
在向量空间中,相比对任意子集,我们对子空间更感兴趣.
子空间
定义
设 U,V 均为 F 上的向量空间,且
- ⭐ U⊂V;
- ⭐ U 的加法、标量乘法与 V 的加法、标量乘法相同(即向量空间的八个条件相同);
- U 的加法恒等元与 V 的加法恒等元相同.
则称 U 是 V 的子空间,最简单的子空间是 {0}.
注意:仅条件 2 成立并不能保证加法恒等元相同(只保证各自的加法恒等元存在.两个向量空间分别有各自的加法恒等元,比如向量空间 U 围绕着 0u 存在(∃0u∈U),向量空间 V 围绕着 0v 存在(∃0v∈U)),不过可以保证各自的乘法恒等元保持一致(因为都是 ∃1∈F).
但事实上,条件 3 可由条件 1 和条件 2 共同导出:
在 U 中,
u+0u=u
因为 U⊂V,所以 u,0u∈V,故 0u=0v.
判定方法
集合 U 是向量空间 V 的子空间,当且仅当
- U⊂V;
- ⭐ 父集的加法恒等元在子集中,即 0v∈U;
- 子集的加法、标量乘法(映射)分别是父集的加法、标量乘法(映射)的子集;
- ⭐ 在父集的加法下,子集是封闭的,即 ∀u1,u2∈U,u1+u2∈U;
- ⭐ 在父集的标量乘法下,子集也是封闭的,即 ∀λ∈F,∀u∈U,λu∈U;
必要性(⇒)是显然的,下面证明充分性(⇐):U⊂V 直接被证明,下面证明八个条件:
U 的加法恒等元存在:对于任意的 u∈U,都有 u∈V (条件 1),因此在向量空间 V 中,
u+0v=u
而 0v∈U(条件 2),故 0u=0v;
U 中所有元素均存在加法逆元:对于任意的 u∈U,都有 (−1)u∈U(条件 5),即 −u∈U;
剩余的条件均可由条件 3 配合条件 4,5 直接导出.
一些子空间的例子
- 极限为 0 的数列的线性组合,其极限仍为 0,即 {z:limz=0} 是 C∞ 的子空间;
- 连续函数的线性组合必连续,即 {f∈RD:f is continuous} 是 RD 的子空间;
- 可微函数的线性组合必可微,即 {f∈RD:f is differentiable} 是 RD 的子空间;
子空间的和
子空间的并往往就不是子空间了,因此我们对子空间的和更感兴趣.
定义
设 V1,⋯,Vm 均为 V 的子空间,定义它们的和(sum)
V1+⋯+Vm={v1+⋯+vm:vi∈Vi,i=1,⋯,m}
性质
⭐ V1+⋯+Vm 是 V 的子空间;
V1+⋯+Vm 是包含 V1,⋯,Vm 的 V 的最小子空间.
也就是说,若子空间 U 包含 V1,⋯,Vm,则必包含 V1+⋯+Vm.
也就是说,包含了 V1,⋯,Vm 的 U 是子空间的必要条件是:U 包含 V1+⋯+Vm.
性质 1 易证,性质 2 类似于「包含若干子集的最小子集正是这些子集的并」,因为「包含若干子集的子集也都包含这些子集的并」.
形象的解释就是:挖去 V1+⋯+Vm 中任意子集都会导出不封闭或者不包含 Vi(仅能形象解释,无法证明).正式的证明是:对任意的 i,取
∀vi=01+⋯+vi+⋯+0m∈V1+⋯+Vm
故 Vi⊂V1+⋯+Vm,即 V1+⋯+Vm 是包含 V1,⋯,Vm 的 V 的子空间.
设 V 的任何一个包含 Vi 的子空间 U,则 U 必包含 V1+⋯+Vm,不凭别的,就凭 U 包含了所有 Vi(也就是说,所有 vi 也都在 U 里),并且 U 是封闭的(结合前面提到的「所有 vi 也都在 U 里」,有限个 vi 的和(也就是 V1+⋯+Vm 的元素)封闭在 U 内).
形象地说,U 由于自身的封闭性,不得不接受 Vi 共创的所有“产物”,从而包含了 V1+⋯+Vm.
- U+U=U;
由 U 的封闭性直接导出.
- ⭐ 子空间和的交换律:U+W=W+U;
- ⭐ 子空间和的结合律:(V1+V2)+V3=V1+(V2+V3);
由向量空间的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直接导出.
- 子空间和的加法恒等元:零子空间 {(01,⋯,0m)}={(0,⋯,0)};
- 只有零子空间有加法逆元.
由性质 3 及反证法可推出.
例子
| U | W | U+W |
|---|
| {(x,0,0)∈F3} | {(0,y,0)∈F3} | {(x,y,0)∈F3} |
| {(x,x,y,y)∈F4} | {(x,x,x,y)∈F4} | {(x,x,y,z)∈F3} |
子空间的直和
定义
设 V1,⋯,Vm 均为 V 的子空间,如果 V1+⋯+Vm 中的每个元素都能用 v1+⋯+vm 这个形式唯一地表示出来,则称 V1+⋯+Vm 为直和(direct sum),记作 V1⊕⋯⊕Vm.
在 3.2.3 中表格的第一行的例子正是直和,第二行的例子不是直和.
性质
- V1+⋯+Vm 是直和,当且仅当用 v1+⋯+vm 表示 0 的方式是唯一的;
- ⭐ U+W 是直和,当且仅当 U∩W={0}.
性质 1 不难证明,向量做差结合封闭性即可得证.
性质 2 类似于「子集的不相交并」,下面证明性质 2:
必要性(⇒):任取 v∈U∩W,则 v∈U,于是我们根据 v 找到了 0 的一个表示是 0=v+(−v);又因为 v∈W,也就是说我们又找到了 0 的一个表示是 0=(−v)+v,由于 0 的表示唯一,
{v=−v−v=v
解得 v=0.也就是说从 U∩W 取出的元素都是 0,于是 U∩W={0}.
充分性(⇐):根据性质 1,只需证明 0 的表示 0=u+w 是唯一的.
显然 w=−u∈U(U 的封闭性),又因为 w∈W,因此 w∈U∩W,故 w=0,u=−w=0,这说明在 0 的表示中,u 和 w 只能为 0,是唯一的.
注意:性质 2 仅使用于两个子空间的情况,原因显然.